注冊商標專用權海關保護的法律基?
2022-06-02 16:25:13
為加強中國對外經濟技術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國務院于1994年7月5日發布了第一個明確規定,即《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決定》號文件:“加強海關保護知識產權和制止侵權產品進出境的職能,采取必要的邊境措施,有效制止侵權產品的進出口。海關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與合作,依法嚴格落實知識產權邊境保護措施?!?
1994年9月1日,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決定》),海關總署發布了《關于海關采取保護知識產權和制止侵權貨物進出境措施的公告》。該公告自1994年9月15日起實施。主要內容有:
(一)侵犯知識產權(包括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的貨物不允許進出口。
(2)受中國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犯其知識產權的貨物即將進口或者出口的,可以向進出口地海關舉報,要求海關對侵權貨物進行查處。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查處侵權貨物時,應當向海關提交知識產權登記證書或者著作權作品樣本以及足以證明其權利的有關材料,對進出口貨物引起的侵權行為承擔舉證責任,協助海關進行調查,并支付有關貨物的鑒定、調查等相關費用。
(三)海關發現進出口涉嫌侵權的貨物和其他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貨物時,有權要求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提供使用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證明,并就其貨物的知識產權狀況向海關進行補充申報。不能提供合法證明的,應當退貨。
(四)激光唱盤、光盤的進出口,以及加工貿易進口的激光唱盤、光盤的模板和材料,憑音像歸口管理部門出具的批準證書,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海關手續。
(五)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違反規定,虛假申報貨物知識產權狀況,逃避海關監管,走私進出境侵權貨物的,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的規定處理。
(六)知識產權權利人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之間發生的有關侵權和損害賠償的爭議,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仲裁或者其他方式解決,海關不予受理。
1995年5月20日,為加強海關保護知識產權和制止侵權產品進出口的職能,進一步明確相關問題,海關總署再次發布公告。主要內容有:
(一)侵犯中國法律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的貨物,不允許進出口。
(二)經確認侵犯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著作權和商標權的進出口貨物(包括光盤、激光唱盤、光盤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貨物),由海關予以沒收。
(三)對海關沒收的侵犯著作權的光盤、影碟和只讀存儲器予以銷毀。
(四)海關沒收的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貨物,予以銷毀。但是,能夠去除侵權商標的商品,在去除標識后,可以用于公益,提供給政府機構或者拍賣給非侵權人。拍賣所得應當按照規定上繳國庫。
(五)各海關在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時,應行使《海關法》及相關海關法規規定的各項權力
1995年9月28日,為有效實施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海關總署發布了《條例》海關令第54號?!稐l例》也自1995年10月1日起實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辦法》共分5章32條,體例與《辦法》基本一致。
2000年7月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辦法》修訂版,充分考慮了我國即將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增加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有關規定,填補了海關法的空白,正式授權海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護與進出境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同時,《條例》還規定:“需要向海關申報知識產權狀況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海關如實申報知識產權狀況,并提交證明其合法使用知識產權的文件”;“違反本法規定,進出口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的貨物的,由海關依法沒收,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03年12月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395號令,公布了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進一步完善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