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申報關聯交易數據填報常見問題
2021-05-26 17:11:06
近日,北京國稅組織編寫了《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基本規定和常見問題》,分五期進行講解,以便大家更好地理解和用好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政策。企幫幫小編將及時轉載,敬請關注。今天帶來第四期:關聯申報關聯交易數據填報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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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G102000《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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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具體指哪些交易?
答: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包括商品、產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所有權轉移交易。
2.我公司與多個關聯方發生多類關聯交易,應該如何確定前5位關聯方?
答:企業應按照關聯方、類型(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無形資產所有權交易、有形資產使用權交易、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金融資產交易、勞務交易)、交易方式(轉讓/受讓)及境內外分別匯總本企業發生關聯交易金額,排序確認各類別前5位關聯方后,分別填報于G102000-G106000、G108000等六份表單中。對于同一類關聯交易的關聯方超過5個的,應將前5位關聯方的情況單獨填列一行,同時將第6位(含)之后的所有關聯交易金額的合計數填報在“其他關聯方”一行。
3.我公司在報告年度所屬期內向同一關聯方銷售原材料、產品、機器設備等,G102000《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第3列應如何填報交易內容?
答:若企業在報告年度所屬期內與同一關聯方發生涉及多種交易內容的有形資產所有權出讓交易,則G102000《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第3列“關聯交易內容”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填“原材料-來料加工”(按照企業年度進口報關價格計算)、“原材料-其他”、“半成品”、“產品(商品)-來料加工”(按照企業年度出口報關價格計算)、“產品(商品)-其他”、“固定資產-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資產-機械機器設備(包括飛機、火車、輪船)”、“固定資產-器具工具家具”、“固定資產-運輸工具(不包括飛機、火車、輪船)”、“固定資產-電子設備”、“林木類生物資產”、“畜類生物資產”、“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包裝物”、“其他有形資產”。可選填多項。
G102000-G106000、G108000等六份表單的“關聯交易內容”均可據實選填多項。
4.G102000《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的第 15行“境內外關聯和非關聯有形資產所有權出讓合計”及第30行“境內外關聯和非關聯有形資產所有權受讓合計”是否自動計算生成?
答:不是,需要企業手工填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企業應該對報告年度所屬期內發生的所有有形資產所有權出讓、受讓交易進行分類匯總(包括非關聯交易),并將匯總金額分別填列在第 15行“境內外關聯和非關聯有形資產所有權出讓合計”及第30行“境內外關聯和非關聯有形資產所有權受讓合計”,第15行的金額應大于等于第7行及第14行的合計數,第30行的金額應大于等于第22行及第29行的合計數。
G103000-G106000、G108000等六份表單相應行次的填列均應遵循此原則。
5.我公司為一家來料加工企業,主要關聯交易是為關聯方提供來料加工服務,并向關聯方收取加工費,填報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時,是應該填報G102000《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還是G108000《關聯勞務表》呢?
答:來料加工企業應在G102000《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上進行填報,其中“原材料—來料加工”按照企業年度進口報關價格計算填報,“產品(商品)—來料加工”按照企業年度出口報關價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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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G103000《無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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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所有權交易具體指哪些交易?
答:無形資產所有權交易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商標權、品牌、客戶名單、銷售渠道、市場調查成果、特許經營權、政府許可、土地使用權、商譽、著作權等權屬轉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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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G104000《有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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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資產使用權交易具體指哪些交易?
答:有形資產使用權交易包括商品、產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使用權轉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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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G105000《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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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具體指哪些交易?
答: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商標權、品牌、客戶名單、銷售渠道、市場調查成果、特許經營權、政府許可、土地使用權、商譽、著作權等非權屬轉移交易。
2.我公司有一地塊出租,賬面該地塊記入“投資性房地產”,其出租收入應在《有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還是在《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填報?
答:土地使用權出租收入應在《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填報。
3.我公司為一家專門從事市場調查的服務公司,并將市場調查成果出讓給關聯方,需要填報G105000《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嗎?
答:需要。市場調查成果屬于無形資產,其出讓與受讓均需填報G105000《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在表中第3列“關聯交易內容”選填“市場調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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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G106000《金融資產交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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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資產轉讓交易具體指哪些?
答:金融資產轉讓交易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的轉讓交易。
2.我公司年度內發生應收賬款變化的,是否需要填報《金融資產交易表》?
答:在《金融資產交易表》填報的是應收賬款轉讓的交易金額,如你公司在年度內沒有發生應收賬款轉讓交易,僅發生應收賬款余額變動的,不需要就應收賬款余額變動情況填報《金融資產交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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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G107000《融通資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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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金融通具體包括哪些交易?
答:資金融通包括各類長短期借貸資金(含集團資金池)、擔保費、各類應計息預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2.G107000《融通資金表》是否與表G102000-G106000一樣,僅需填報前5位關聯方的關聯交易情況?
答:不是。G107000《融通資金表》中需逐筆填報報告所屬期內與企業發生的所有關聯融通資金交易的情況,若行數不夠,可自行增行填列。
3.我公司在年度內收回部分關聯借出資金,剩余關聯借出資金該如何在《融通資金表》反映?
答:年度內收回部分關聯借出資金的,剩余關聯借出資金視同新一筆關聯債權,重新填報。
4.《融通資金表》第6和7列“境外關聯交易金額(利息)”和“境內關聯交易金額(利息)”是否僅包括實際收付的利息?
答:不是。第6和7列“境外關聯交易金額(利息)”和“境內關聯交易金額(利息)”填報包括由于直接或者間接取得關聯債權投資而實際列支的利息、支付給關聯方的關聯債權性投資擔保費或者抵押費、特別納稅調整重新定性的利息、融資租賃的融資成本、關聯債權性投資有關的金融衍生工具或者協議的名義利息、取得的關聯債權性投資產生的匯兌損益及其他具有利息性質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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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G108000《關聯勞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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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聯勞務具體包括哪些?
答:勞務包括市場調查、營銷策劃、代理、設計、咨詢、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合約研發、維修、法律服務、財務管理、審計、招聘、培訓、集中采購等。
2.我公司的境外關聯方為我公司提供技術服務,是否將年度內發生并在賬上反映的技術服務費填報《關聯勞務表》中?
答:對于技術服務費,不屬于特許權使用費范疇的,應作為勞務費在《關聯勞務表》填報;屬于特許權使用費范疇的,應在《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填報。
3.我公司委托境外關聯方為我司提供合約研發服務,向關聯方支付合約研發費用,相關費用是否應填報在《關聯勞務表》?
答:研發費用中費用化部分應在《關聯勞務表》填報,資本化部分應在《無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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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G109000《權益性投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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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在報告年度內發生關聯業務往來,但權益性投資沒有發生變化,仍需要填報《權益性投資表》嗎?
答:《權益性投資表》適用于企業填報報告年度所屬期間內獲得或者存續的權益性投資情況。企業即使在報告年度內權益性投資沒有發生變化,也應反映存續的權益性投資情況,因此發生關聯業務往來的企業一般均應填報《權益性投資表》。
2.G109000《權益性投資表》中每月“所有者權益金額”、“實收資本(股本)金額”、“資本公積金額”應按什么口徑填列?
答:“所有者權益金額”、“實收資本(股本)金額”、“資本公積金額”應按當月《資產負債表》月初月末平均值填列,即(月初值+月末值)÷2。
3.“平均權益投資金額”是否等于“所有者權益金額”?
答:不一定。若所有者權益大于實收資本(股本)與資本公積之和,則權益投資為企業資產負債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權益金額;若所有者權益小于實收資本(股本)與資本公積之和,則權益投資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若實收資本(股本)與資本公積之和小于實收資本(股本),則權益投資為實收資本(股本)金額。例如,A企業3月份賬載的所有者權益為1000萬元,實收資本為800萬元,資本公積為300萬元,則當月的平均權益投資金額為1100萬元。
4.我公司在報告年度所屬期內作出了利潤分配決定,但實際未支付股息紅利,是否需要填報“權益性投資股息、紅利分配情況”?
答:需要。本項應填報年度內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分配的股息、紅利情況。因此,企業已作決定但未實際分配的股息、紅利也應在本項填列。
5.G109000《權益性投資表》的中分配給境外股東的股息、紅利金額是否應與企業申報的“股息紅利所得”性質的非居民源泉扣繳申報金額一致?
答:不一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7號)的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應源泉扣繳的所得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的,相關應納稅款扣繳義務發生之日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實際支付之日;G109000《權益性投資表》中分配給境外股東的股息、紅利金額按報告年度內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時確認,與實際支付扣繳稅款的時間點存在差異,導致兩者金額可能不一致。
6.《權益性投資表》中包括分配給“非關聯方股東”的股息、紅利,“非關聯方股東”是指哪些股東?
答:根據42號公告關聯關系的判定,股權關聯要求一方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以上;雙方直接或者間接同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達到25%以上的才構成股權關聯關系。因此《權益性投資表》中“非關聯方股東”是指直接持股比例不足25%,且不滿足其他關聯關系判定條件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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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G110000《成本分攤協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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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企業需要填報《成本分攤協議表》?
答:《成本分攤協議表》適用于本報告年度所屬期間內已簽訂或者正在執行成本分攤協議的企業填報。
2.企業既執行預約定價安排,又簽訂成本分攤協議的,是否不需填報《成本分攤協議表》?
答:不是。根據42號公告規定:企業執行預約定價安排的,雖可以不準備預約定價安排涉及關聯交易的本地文檔和特殊事項文檔,但并不能免除關聯業務往來的申報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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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G111000《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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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是否與其它相關表單存在邏輯對應關系?
答:不一定。《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采用收付實現制填報口徑,而各關聯交易額申報表采用權責發生制填報口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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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G112000《境外關聯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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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不是所有的境外關聯方都要填寫G112000《境外關聯方信息表》?
答:不是。該表僅需要填報G102000《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G103000《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G104000《有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G105000《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G106000《金融資產交易表》、G108000《關聯勞務表》中列明的境外關聯方信息。
2.與多個境外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的,是否每一個關聯方都要單獨填報G112000《境外關聯方信息表》?
答:是。G112000《境外關聯方信息表》應根據表G102000、表G103000、表G104000、表G105000、表G106000、表G108000中填寫的境外關聯方的相關信息逐戶填報。
3.“適用所得稅性質的稅種名稱”是什么意思?
答:“適用所得稅性質的稅種名稱”應填報境外關聯方所在國適用所得稅性質的稅種名稱,應當以中文填報。
4.“實際稅負”如何確定?
答:“實際稅負”填報境外關聯方在所在國最近年度實際繳納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稅負。實際稅負=實際繳納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稅款金額(扣除各種稅收返還)÷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應納稅所得額×100%。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應納稅所得額小于零的,按零填報。
5.“享受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稅收優惠”包括哪些?
答:“享受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稅收優惠”應填報境外關聯方在所在國享受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稅收優惠,包括各種稅額減免、稅率優惠、減計收入、加計扣除、稅收返還等,如填報“享受法定稅率XX%的減按XX%征收”等。
6.《境外關聯方信息表》的“上市公司”是否就是《報告企業信息表》的“上市公司”?
答:不是,主體不同。《境外關聯方信息表》填報的是境外關聯方的信息,如境外關聯方為上市公司的,如實填報“上市股票代碼”和“上市交易所”相關信息;而《報告企業信息表》116-118項上市公司相關信息是基于報告企業自身信息填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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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G113010《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報告企業個別報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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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在報告年度內發生關聯業務往來,需要填報G113010《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報告企業個別報表信息)》嗎?
答:年度內發生關聯業務往來,且編制個別財務報表的企業,應填報G113010《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報告企業個別報表信息)》。
2.G113010《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報告企業個別報表信息)》劃分標準說明應如何填寫?
答:企業應當依據財務會計核算明細準確劃分境外關聯交易、境外非關聯交易、境內關聯交易、境內非關聯交易。無法準確劃分的,應當確定其他劃分方法,并說明具體的劃分標準。
3.來料加工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需要與《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的數據相配比嗎?
答:由于來料加工企業填報《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時包含了料值,但企業編制財務報表時僅計算工繳費,因此企業填報的《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數據中“主營業務收入”一般會少于《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境外關聯有形資產所有權出讓”交易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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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G113020《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報告企業合并報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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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企業需填報G113020《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報告企業合并報表信息)》?
答:G113020《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報告企業合并報表信息)》適用于在報告年度所屬期間內有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企業填報。




